護患關系是建立在臨床護理工作中幫助者與被幫助者之間的互動關系。實際工作中,盡管每一位患者都有尋求幫助的渴求,每一位護士都懷著幫助患者早日康復的美好愿望,但由于護患雙方在提供服務和接受服務過程中的種種偏差,護患矛盾、護患糾紛時有發生。
1護患糾紛產生的常見原因
1.1護士方面的原因
1.1.1護士技術水平欠佳導致護理操作困難
護理工作具有較強的專業性,護士除需具有扎實的理論基礎知識,更應具備嫻熟的操作技巧。而每一位護士的操作技能都是在臨床實踐中由生疏到熟練,逐步成長、完善的,實習護士或低年資護士技術欠佳的狀況在所難免。以日常工作中時時需要的靜脈穿刺為例,不能一針見血的情況在每位護士身上都發生過,如果遇有長年靜脈輸液、血管特別隱蔽或年老體弱靜脈彈性差或失血休克末梢循環不好的病人,即便是臨床經驗豐富的老護士,操作失誤的可能性也非常大,由此而導致患者及家屬不滿,發生護患糾紛的情況也非常多。
1.1.2護理差錯、事故給患者造成不必要的痛苦
由于護士違反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引起護患糾紛,此種情況雖然少見,但在每個醫院都可能發生。
1.1.3護士服務態度差或醫風不正,引起患者反感
日常工作中,由于護士服務意識差,對患者缺乏耐心,態度粗暴,出言不遜引發護患糾紛的事例比較常見,也有少數缺乏醫德者,在為病人服務的過程中明說暗示,索要不應有的報酬,損害了護理人員在患者心目中的形象。正常情況下護患能達成一致認識,卻因為服務態度或醫德不正而使問題復雜化,導致護患糾紛。
1.2患者方面的原因
1.2.1 患者缺乏醫療常識,將正常的診療或藥物副作用歸咎于護士操作不當。
患者住院后,隨著病情的發展或者藥物副作用的產生,會出現一些原來沒有的不適癥狀,而這些癥狀往往伴隨在治療護理行為實施的過程中。由于缺乏醫療常識,一些患者或家屬會錯誤地將其歸咎于護士,認為是護士用錯藥或操作不當造成的,由此引發護患糾紛。
1.2.2患者不配合診療或不遵守規章制度,導致治療效果不佳或發生意外。
臨床工作中,許多患者重醫囑輕護囑,對護士交待的一些注意事項不予理會,在休息、飲食、睡眠等方面隨心所欲,不配合診療護理,或者不遵守規章制度,病情稍有好轉便私自離院,一旦因此而治療效果欠佳,病情加重或發生意外,卻一味追究護士在管理和治療上的責任,導致護患糾紛。
1.2.3患者對治療護理期望值過高
對于有些病情特殊的病人,以現在的醫學技術水平,醫護人員盡最大努力也只能達到一定程度,患者或家屬卻不能給予充分理解,即使是知道自己或親人所患為絕癥,也總是抱著藥到病即除,就醫即康復的幻想,認為治療效果不佳是醫護人員不負責任所致。
2.護患糾紛的預防
2.1正確認識護患糾紛的危害
護患糾紛一旦發生,即影響醫療單位和護士群體在社會上的聲譽、形象,也會加重當事護士的心理負擔,嚴重干擾正常的醫療護理秩序,加重醫院管理部門的工作量或經濟負擔,每一位護理人員都應從思想上認清護患糾紛的危害,恪盡職守,防患未然。
2.2不斷提高護理人員的業務素質
護理工作是關系到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行業,護士必須加強業務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精湛的護理技術是保證護理質量的重要條件,也是防范護患糾紛的主要因素,對護士進行嚴格的“三基”訓練,使她們在技術上精益求精,才能在日常工作中最大限度地滿足患者的醫療需求。
2.3加強護理人員的法律意識,嚴防差錯事故。
醫院應經常開展醫療衛生法制宣傳教育,要求廣大護士增強法律意識,尊重患者的生命權、健康權和自主權,在治療護理中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謹慎從事技術操作,遵守三查七對原則,防止護理差錯、事故的發生。
2.4強化服務觀念,提高道德修養。
護士在實施醫療護理過程中,服務態度最為病員關注,對病員行為的影響也非常深刻。語言親切文明,表情溫和文雅會帶給病員親切感、信任感,好的態度常使病員認為他的基本需要被滿足,這一切都是建立良好護患關系的基礎。護士還應樹立廉潔服務的觀念,要用正確的思想和價值取向自覺抵制不正之風,加強道德修養,在病員心目中樹立起崇高的形象。
2.5注重健康宣教,加強護患溝通。
護士應注重患者的心理需求,及時滿足病員就醫后急切要求了解病情、治療方法及療效的心理,盡可能早期提供診療服務、疾病動態及相關院內外信息,多與病人進行心理交流,對所采取的醫療措施向病人加以說明,特別是對具有一定危險性的醫療處置,應取得病人同意、理解,要對病情發展、診療效果有正確的估計,并向家屬及時交待說明,使患者能積極配合治療護理,除特殊情況,一般不要隱瞞病情,應在護理文件上準確記錄宣教情況。護患及時溝通,取得相互理解,是減少或避免護患間產生心理隔閡,消除摩擦的機會和橋梁。